林則徐銷煙池遺址在虎門鎮(zhèn)鎮(zhèn)口村。當(dāng)年在海灘高處開挖的兩個銷煙池,池長、寬各45米,池底平鋪石板,四周置樁欄板,池前開一涵洞,池后通一水溝。把鴉片分批投入池內(nèi),采用鹽鹵水加石灰浸化辦法,使其分解銷蝕,然后引江水入池沖走。銷煙池的池板、木柱等遺物,現(xiàn)陳列在池旁的鴉片戰(zhàn)爭博物館內(nèi)。
虎門炮臺位于珠江口虎門兩岸,分布在珠江兩岸的大角山、海角山、武當(dāng)山和大虎山等地,范圍約數(shù)十平方公里。林則徐銷煙后,和水師提督關(guān)天培一道動員民眾籌備防務(wù),加固和新建12處炮臺,設(shè)置大炮300多門。
以沙角、大角炮臺為第一重門戶,南山、威遠、鎮(zhèn)遠、靖遠、鞏固、永安、橫檔前山月臺為第二重門戶,大虎炮臺為第三重門戶,組織 3道防線。又在橫檔島、武當(dāng)山之間的江面,設(shè)置木排80排,大鐵鏈 372丈,阻截敵艦,在鴉片戰(zhàn)爭中,屢挫英國侵略軍的進犯。炮臺多為條石和灰、砂、糯米漿砌筑,平面圓形或半月形,分為露天臺(即明臺)和暗臺兩類。威遠炮臺保存完整,為花崗石砌筑,全長360 米,高4.5 米,共有25個券頂暗炮位,每個炮位高2.9 米,寬4.2 米,深6.6 米。炮位旁設(shè)儲藏室和官兵休息室等。
林則徐銷煙池與虎門炮臺舊址共有銷煙池2個,虎門炮臺共轄沙角、大角、南山、威遠、鎮(zhèn)遠、靖遠、鞏固、永安、大虎等炮臺。
林則徐銷煙池位于廣東省東莞市太平鎮(zhèn)口,南臨珠江,北靠牛背山,西為鎮(zhèn)口關(guān)隘,清廷為銷毀鴉片毒品,特命兩廣總督林則徐修筑了兩個大池子,長寬各45米,池底平鋪石板,四周欄樁釘板,池旁開一涵洞,池后通一水溝。
沙角炮臺始臺面朝西,臺周長42丈,臺上炮洞11個,配大小生炮11門,臺正門配炮位1個,配炮一門,另貯500斤生鐵炮一門。置守臺官兵31名,臺上神堂官廳4間,官房3間,兵房17間。臺面,垛口,炮洞均由粗石砌成。
南山炮臺系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建,位于亞娘鞋島南山左脈山腰,臺周五十二丈五尺,臺上炮位十二個,安放大小生鐵炮十二門。炮洞石砌,臺面垛口均為磚砌。為加強海防力量,道光十五年(1835年)鄧廷楨、關(guān)天培奏準于原臺前海灘上加筑三合土月臺一座,面寬六十丈,炮位增至四十個,是為威遠月臺(威遠炮臺)。
威遠炮臺位于東莞市亞娘鞋島南山左脈山腰,炮臺上炮位十二個,安放生鐵炮十二門,炮洞石砌,臺面垛口均為磚砌。為加強海防力量,鄧廷楨、關(guān)天培等在原臺前海灘上加筑三合土月臺一座,面寬六十丈,炮位增至四十個,是為威遠月臺(威遠炮臺)。對游人開放的威遠月臺是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后重修的炮臺,有二十六個土炮位和三個洋炮位以及短距離射擊的槍眼。
靖遠炮臺為鴉片戰(zhàn)爭時期虎門炮臺中規(guī)模最大的一座炮臺,東距威遠炮臺五丈五尺,西距鎮(zhèn)遠炮臺七十六丈,臺面平寬六十三丈,臺基用青麻石橫、順、丁、鉤密砌,垛墻高六尺五寸,厚五尺,以三合土筑成;臺上設(shè)炮洞60個,安放大小鐵炮60門;臺后石砌圍墻一道,自山麓直達山頂,共長九十一丈,高一丈二尺;炮臺官廳一座5間,皆由青磚砌筑。靖遠炮臺高深堅固,俯臨道木排鐵鏈,與島上永安炮臺和對岸鞏固炮臺組成虎門第二道防線。
靖遠炮臺舊址僅存敵臺臺基、露天炮位、后圍墻、暗室、暗道及兵房遺址。
免費
周二-周日:08:30-17:30(17:00停止入場)
周一不對外開放
乘坐東莞公交237路、266路、236路等到虎門之戰(zhàn)紀念館下車即可到達。
林則徐銷煙池與虎門炮臺舊址中的大炮、煙槍等等在中國近代史上組合成一幅濃重而滄桑的畫面,正是畫面中的點點滴滴豐富了東莞市的歷史記憶。林則徐銷煙池與虎門炮臺舊址與人民共同參與全民教育、愛國主義和教育基地建設(shè),是東莞歷史文化的豐碑。
清嘉慶五年(1800年),組成虎門炮臺的沙角炮臺正式完工。
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關(guān)天培任廣東水師提督后,著手整頓并加強虎門??诜绖?wù),將沙角、大角炮臺改為瞭望號令臺,并在沙角山頂建望海樓一座,樓前豎一高桿,派兵日夜瞭望。
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5月,兩廣總督林則徐于廣東省東莞市虎門鎮(zhèn)口村南海灘修筑了兩個銷毀毒品的銷煙池。同年,修筑了組成虎門炮臺的靖遠炮臺。
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1月7日,沙角之戰(zhàn)失敗,陳連升等清軍將士以身殉國,沙角炮臺被英軍所毀。同年2月26日,虎門之戰(zhàn)清軍戰(zhàn)敗,靖遠炮臺淪陷,英軍將其摧毀。
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沙角炮臺,靖遠炮臺重新修復(fù)。
清咸豐六年(1856年)沙角炮臺再次被英軍摧毀。
光緒年間(1883--1889年)對沙角炮臺進行大規(guī)模的修復(fù)、擴建,并先后在白草山、捕魚山、侖山、蜈蚣山、旗山、龜山、白鶴山、獅子山、象山、鳳凰山修建了10處新炮臺。
1982年,林則徐銷煙池與虎門炮臺舊址獲批為第二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987年,為保護林則徐銷煙池,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了由廣東省文物管理委員會、東莞縣人民政府劃定林則徐銷煙池與虎門炮臺舊址的保護范圍和建設(shè)控制地帶:保護范圍為西至海邊,東南北在銷煙池柵欄外10米以內(nèi);建設(shè)控制地帶控制在保護范圍以外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