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蒙古族服飾(內蒙古自治區(qū)),編號:Ⅹ-108
(1)批次/類型:2008年(第二批),新增項目
(2)申報地區(qū)或單位:內蒙古自治區(qū)
(3)保護單位:內蒙古自治區(qū)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2、蒙古族服飾(內蒙古自治區(qū)),編號:Ⅹ-108
(1)批次/類型:2014年(第四批),擴展項目
(2)申報地區(qū)或單位:內蒙古自治區(qū)正藍旗
(3)保護單位:正藍旗文化館
3、蒙古族服飾(甘肅?。?,編號:Ⅹ-108
(1)批次/類型:2008年(第二批),新增項目
(2)申報地區(qū)或單位:甘肅省肅北蒙古族自治縣
(3)保護單位:肅北蒙古族自治縣文化館
4、蒙古族服飾(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編號:Ⅹ-108
(1)批次/類型:2008年(第二批),新增項目
(2)申報地區(qū)或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博湖縣
(3)保護單位:博湖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5、蒙古族服飾(青海省),編號:Ⅹ-108
(1)批次/類型:2021年(第五批),擴展項目
(2)申報地區(qū)或單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
蒙古族服飾名稱為蒙古袍,主要包括長袍、腰帶、靴子、首飾等。但因地區(qū)不同在式樣上有所差異。
男子腰帶多掛刀子、火鐮、鼻煙盒等飾物。喜穿軟筒牛皮靴,長到膝蓋。農民多穿布衣,有開衩長袍、棉衣等,冬季多氈靴烏拉,高筒靴少見,保留扎腰習俗。男子多戴藍、黑褐色帽,也有的人用綢子纏頭。女子多用紅、藍色頭帕纏頭,冬季和男子一樣戴圓錐形帽。未婚女子把頭發(fā)從前方中間分開,扎上兩個發(fā)根,發(fā)根上面帶兩個大圓珠,發(fā)稍下垂,并用瑪瑙、珊瑚、碧玉等裝飾。還有比較具特色的是蒙古族摔跤服。
內蒙古地域遼闊,自然環(huán)境、經濟狀況、生活習慣不同,形成了各具特色、豐富多彩的服飾。如巴爾虎、布利亞特、科爾沁、烏珠穆沁、蘇尼特、察哈爾、鄂爾多斯、烏拉特、土爾邑特、和碩特等數(shù)十種服飾。他們?yōu)榇篌w風格一致,各具特色。基本形制為長袍、下擺兩側或中間開衩,袖端呈馬蹄袖。已婚婦女袍服外面還配有長、短不同款式的坎肩。
蒙古各部落服飾中區(qū)別最大的是婦女頭飾。如巴爾虎部落蒙古族婦女頭飾為盤羊角式,科爾泌部落蒙古族婦女頭飾為簪釵組合式,和碩特部落蒙古族頭飾為簡單樸素的雙珠發(fā)套式,鄂爾多斯蒙古部落婦女頭飾最突出的特點是兩側的大發(fā)棒和穿有瑪瑙、翡翠等粒寶石珠的鏈墜,使鄂爾多斯頭飾成為蒙古各部中的佼佼者。
以女子長袍為例,科爾沁、喀喇沁地區(qū)的蒙古族受滿族影響,多穿寬大直筒到腳跟的長袍,兩側開叉,領口和袖口多用各色套花貼邊;錫林郭勒草原的蒙古人則穿肥大窄袖鑲邊不開叉的蒙古袍;布里亞特婦女穿束腰裙式起肩的長袍;鄂爾多斯的婦女袍子分三件,第一件為貼身衣,袖長至腕,第二件為外衣,袖長至肘,第三件無領對襟坎肩,釘有直排閃光鈕扣;而青海地區(qū)的蒙古人穿的長袍與藏族的長袍較為相近。
除了青海以外,男子的服飾各地差別不大。春秋穿夾袍,夏季著單袍,冬季著棉袍或皮袍。蒙古族平時喜歡穿布料衣服,逢年過節(jié)或喜慶一般都穿織錦鑲邊的綢緞衣服。男裝多為藍、棕色,女裝喜歡用紅、粉、綠、天藍色。蒙古族男子穿長袍和圍腰,婦女衣袖上繡有花邊圖案,上衣高領,似與漢族相似。婦女喜歡穿三件長短不一的衣服,第一件為貼身衣,袖長至腕,第二件外衣,袖長至肘,第三件無領對襟坎肩,釘有直排閃光紐扣,格外醒目。
腰帶是蒙古族服飾重要的組成部分,用長三四米的綢緞或棉布制成。男子腰帶多掛刀子、火鐮、鼻煙盒等飾物。
蒙古族靴子分皮靴和布靴兩種,蒙古靴做工精細,靴幫等處都有精美的圖案。據(jù)季節(jié)的變化有皮靴、布靴、氈靴幾種。皮靴多用牛皮、馬皮、羊皮制作,結實耐用,防水抗寒性能好,其式樣有靴尖上卷、半卷、平底不卷、尖頭、圓頭幾種。布靴多以布帛、平絨布面料制作,中靿和矮靿居多,靴幫繡以圖案,輕便柔軟,舒適美觀。氈靴多以羊毛、駝毛搟制而成,保暖耐磨損,一般多在隆冬時節(jié)穿用。蒙古靴類型又根據(jù)靴靿的高矮,分高靿、中靿、矮靿幾種。皮靴一般采用特殊工藝把所需圖案,如二龍戲珠、珠寶連城、蝙蝠、云紋、回紋、草紋、萬字、蝴蝶、花卉等圖案軋、貼在靴靿或靴幫上。布靴的靴幫、靴靿大多刺繡或貼繡精美的花紋圖案。目前流行在民間的蒙古靴式樣有七、八種,主要有軍樣靴(大板尖)、抓地虎、皂樣靴(雞蛋頭)、武步員(朝靴)、大仙靴、三抱靴(小板尖)、八寶靴(童靴)、皮馬靴(高靿、半靿)、布繡花靴(半靿)。
佩掛首飾、戴帽是蒙古族習慣。各地區(qū)的帽子也有地方特色。內蒙古及青海等地的蒙古族的帽子頂高邊平,里子用白氈制成,外邊飾皮子或將氈子染成紫綠色作裝飾,冬厚夏薄。帽頂綴纓子,帽帶為絲質,男女都可以戴。呼倫貝爾的巴爾虎、布里亞特蒙古,男子戴披肩帽,女子則戴翻檐尖頂帽。用瑪瑙、翡翠、珊瑚、珍珠、白銀等珍貴原料使蒙古族的首飾富麗華貴。
2004年,蒙古族服飾被列入國家民族民家保護工程試點項目,2008年列入中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2009年4月,內蒙古當?shù)卣疇款^,開展蒙古族服飾的搶救保護工程。調查工作遍布內蒙古地區(qū)的50多個旗縣,600余名鄉(xiāng)土專家和牧民群眾接受采訪。經過4年多時間的調查,最終確定了蒙古族28個部落的傳統(tǒng)服飾的基本樣式,共搶救性制作了內蒙古現(xiàn)存28個蒙古族部落的108套服飾和34組頭飾,并已全部移交內蒙古博物院,作為永久性藏品,供展示研究之用。
內蒙古自治區(qū)標準化院院長蘭英介紹,我國首部民族傳統(tǒng)服飾地方標準《蒙古族服飾》已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實施。這部包含了28個部落的服飾(包括頭飾、帽子、長袍、坎肩、佩飾、靴子等)特點、分類的《蒙古族服飾》系列地方標準,將標準化技術應用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開發(fā)利用過程中,將傳統(tǒng)的蒙古族服飾的基本元素進行準確、真實的保存,提煉出蒙古族服飾文化的基本元素,并使之與現(xiàn)代的審美需求、生產生活需求和工藝技術有機地結合,形成技術規(guī)范,成為蒙古族服飾組織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的準則和依據(jù)。標準中收錄的56套蒙古族服飾實物標準樣品均有彩色效果圖、款式圖、裁剪圖,并以蒙、漢兩種版本發(fā)行。這28個蒙古族部落為:巴爾虎、布里亞特、額魯特、扎賚特、科爾沁、扎魯特、奈曼、阿魯科爾沁、敖漢、巴林、翁牛特、喀喇沁、克什克騰、烏珠穆沁、浩齊特、阿巴嘎、察哈爾、蘇尼特、四子、土默特、達爾罕、茂明安、鄂爾多斯、烏拉特、和碩特、阿拉善伊斯蘭蒙古族、喀爾喀、土爾扈特。
蒙古族服飾以自己獨特的風格和精湛的制作工藝,立于我國乃至世界服飾之林而經久不衰。斯慶巴拉木先后手工縫制了上千套鄂爾多斯服裝及40多幅鄂爾多斯婦女頭戴,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受到群眾和各級“非遺”研究部門的一致肯定,已成為旗、市、自治區(qū)、國家四級代表性傳承人。
蒙古袍的穿著是一件正經、嚴肅的事情,整潔端正的穿戴無論對自己還是對別人都是一種尊重。穿袍子時,一定要穿靴子,戴帽子。尤其到祭祀的時候,必須是袍子、靴子、帽子配套,這樣才顯得整體協(xié)調,嚴肅莊重。在端茶敬酒的時候,不能捋袖,不能袒胸露頸,袍子的下擺不能從鍋碗瓢盆上掃過。收拾存放袍子時,前襟要朝上,死人的衣服才朝下。領子沖西北放置,不能沖門。在縫制袍子時,忌諱留下線頭。
地域和民族給了蒙古人智慧,創(chuàng)造出這絢麗多姿的袍飾。就像五星紅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標志一樣,蒙古袍作為一種傳統(tǒng)服飾,已成為了蒙古族的象征。有蒙古袍出現(xiàn)的地方,就有蒙古人的豪爽和豁達,就有悠揚的長調和優(yōu)美的舞姿。隨著時代的發(fā)展,蒙古人穿戴傳統(tǒng)服飾的時候也越來越少,即便在牧區(qū),人們也是傳統(tǒng)服飾和現(xiàn)代服飾交替穿戴,只有在逢年過節(jié)、舉辦婚事或召開那達慕大會時人們才穿戴華美的傳統(tǒng)服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