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市圖書館創(chuàng)建于1921年,重建于1958年,連續(xù)三次被國家文化部評為一級圖書館。新館座落于高郵市文化體育休閑公園內,于2018年7月30日正式對外開放。新館體現(xiàn)以讀者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實行全開架服務,是一座開放型、綜合型、多功能型的現(xiàn)代化圖書館。
近年來,高郵市圖書館致力于構建覆蓋全市的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實現(xiàn)全市資源共享、協(xié)同采編、統(tǒng)一檢索、一卡通用、通借通還。目前已擁有1個總館、13個鄉(xiāng)鎮(zhèn)分館、175個村農家書屋、2個城市書房、1輛流動圖書車、17個服務點,為全體市民提供優(yōu)質、就近、便捷、無差別和均等化的公共圖書館服務。
高郵市圖書館擔負著傳遞知識信息、開展社會教育、實施知識工程、保存文化遺產的重任,將以新館現(xiàn)代化的場館設施及豐富的館藏資源為依托,繼續(xù)開展秦郵文化講壇、郵圖展覽、郵圖放映室、“你選書·我買單”、親子經典誦讀、鏡頭書香、少兒繪本創(chuàng)作、“紅領巾”讀書征文等品牌活動,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證。
新館功能更齊全,布局更合理,整體建筑共有三層,一層以少兒服務為主,設有益智館(0-3歲)、繪本館(4-6歲)、少兒借閱區(qū)(7-15歲)、3D影院、少兒數字體驗室、展覽廳、視障閱覽室、朗讀亭等;二層以成人服務為主,設有成人圖書借閱區(qū)、報刊閱覽區(qū)、電子閱覽室等;三層設有古籍閱覽室、地方文獻閱覽室、專題閱覽室、音樂視聽室、報告廳、讀者交流室、讀者自習區(qū)、專家室等。
圖書館建筑面積約8800平米,設計藏書量30萬冊,閱覽座位800個,日均可接待讀者4000人次。
一、辦證手續(xù):讀者辦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交納100元押金,自助或人工辦理高郵市圖書館借閱證。
二、驗證手續(xù):借閱證自領證之日起借閱有效期為1年,到期后需進行免費續(xù)證,方可繼續(xù)使用。
三、掛失補證、退證手續(xù):如借閱證不慎遺失,讀者應及時到本館掛失。在辦理掛失手續(xù)前,借閱證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損失由讀者本人承擔。借閱證可憑本人有效證件進行補辦。退押金前,讀者必須還清所借書刊。讀者持本人身份證和借閱證辦理退證手續(xù),取回押金。
四、注意事項:
1、讀者憑本人有效證件辦辦理借閱證一張,限本人使用。
2、敬請讀者妥善保管借閱證,如因保存不當不能使用,需重新制證。
3、外借書刊資料借期一個月,可續(xù)借1次15天,其他資料不外借。
4、持證者必須遵守高郵市圖書館的借閱規(guī)則。
公共圖書館是面向社會開放的,為經濟建設、科學研究、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質和文化科學水平服務的國家文化教育機構,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高郵市圖書館倡導讀者遵守社會公德,遵從文明守則,為共同創(chuàng)建社會文明活動園地而努力。
1. 請注意儀表,服裝整潔、儀容得體。
2. 請將隨身攜帶物品存放存包處,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
3. 請勿在館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勿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館。
4. 請勿在館區(qū)大聲喧嘩,入室請將手機置于靜音狀態(tài)。
5. 請勿在館區(qū)隨地吐痰、亂扔紙屑和果殼等污物;請勿在館區(qū)亂貼亂畫。
6. 愛護館內一切公共設施,損壞公物按原價賠償。
7. 不得任意觸摸、按動消防設施。如消防設施遭到人為損壞,對責任人送公安部門處理。
8.嚴禁將寵物帶進館區(qū)。
9.請愛護文獻,不在書上作標記、折角或撕頁。
10.請自覺遵守高郵市圖書館各項規(guī)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1、 閱覽室當月報刊資料僅供室內閱覽,過刊借閱須辦理正常借閱手續(xù);
2、請讀者愛護圖書,不得隨意涂寫、撕頁,一經發(fā)現(xiàn),將視具體情況給予2~50倍以上罰款;
3、室內報紙期刊均為開架閱覽,讀者閱讀報刊,每次限取1種,閱畢請放回原處;
4、讀者如需復印書刊資料,須將本人借書證或閱覽證交閱覽室工作人員處進行登記后到三樓復印,復印后請即時歸還;
5、閱覽室的書刊資料未經許可, 不得擅自攜出室外,私自將書刊資料夾帶出室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并給予相關處罰。
一、書刊遺失賠償標準
遺失本館圖書者應立即聲明并積極尋找。在找不到的情況下,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或經同意后用新版圖書)抵賠。限期1個月購買賠償的書刊資料,在此期間不能外借圖書。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法賠償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或經同意后的新版圖書)則按以下標準賠償:
國內出版的普通文獻:
1950-1977年出版的,按原價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
1978-1984年出版的,按原價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
1985-1990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5倍賠償;
1991-1995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4倍賠償;
1996-2000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3倍賠償;
2001年以后出版的,按原價2倍賠償。
進口原版外文圖書:按實際價值的1-5倍賠償。
成套多卷本:遺失其中1冊或數冊,按全套價格予以賠償,賠償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冊。每冊有單價,且復本較多,按單冊價格的相應倍數賠償。
民國時期出版的文獻、具有特殊價值的文獻:按目前國家文物市場估價賠償。
未標明價格的書刊資料:參考同類書刊資料的價格賠償。
支付賠償金后,讀者找回原文獻,可憑原賠償金收據索回所賠款額。但須交納從支付賠償金日至歸還文獻日的逾期使用費。
二、書刊污損賠償標準
影響書刊正文內容閱讀的需賠償相同版本圖書,損壞之書刊歸賠書者。
無法賠償原有書刊的按書刊遺失賠償標準進行賠償,損壞之書刊歸圖書館。
損壞書刊封面、封底、裝幀者,收取加工費用,每本1.50元。
一 、圖書館的建立、撤并:
高郵市(縣)圖書館始建于1921年5月(民國十年),
重建于1958年10月。
1962年圖書館并入文化館,
1984年縣圖書館恢復單設,
1995年遷至高郵市府前街5號,
2007年搬遷到新館(海潮東路100號)
二、圖書館歷屆領導:
秦成榮 1973年元月任高郵文化館館長。(當時圖書館隸屬于文化館)
1984年任高郵圖書館館長。
張征明 1996年2月任高郵圖書館館長。
沈鴻靜 2000年12月任高郵市圖書館館長。
金曉云 2007年6月兼任高郵市圖書館館長。
袁正蘭 2008年4月任高郵市圖書館館長。
獲獎情況
高郵市圖書館常年堅持為讀者服務、為基層服務,2009年評估定級,高郵市圖書館被文化部評為國家一級圖書館;2010、2012年“紅領巾”讀書征文活動,獲得省文化廳組織獎;2010年少兒室被市總工會評為巾幗文明崗;2011年,在省文明圖書館評比活動中,流通部被省圖書館評為先進集體;2007——2012年“紅領巾”讀書活動,連續(xù)多年獲得揚州市優(yōu)秀組織獎。
近10年來,高郵市圖書館在公眾服務、資源建設、技術開發(fā)、業(yè)務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中發(fā)揮了應有的作用。被江蘇省文化廳授予“江蘇省圖書館工作先進集體”,獲得高郵市“巾幗標兵崗”、“青年文明號”、“三八”紅旗集體等榮譽稱號;在全國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中被國家文化部評為“一級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