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文化館(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成立于1956年,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設立的專門從事群眾文化工作和非物質文化傳承保護工作的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
其主要職責任務有:組織開展具有導向性、示范性的群眾文化藝術活動;輔導農村、社區(qū)、企業(yè)等開展群眾文化活動,輔導、培訓轄區(qū)內文化館、站業(yè)余干部及文藝活動業(yè)務骨干,組織、指導、研究群眾性文藝創(chuàng)作活動;組織開展群眾文藝理論研究,搜集、整理、保護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負責廣東省文化志愿者總隊及全省文化志愿者隊伍建設、管理、培訓工作和文化志愿服務開展;執(zhí)行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規(guī)劃、計劃和工作規(guī)范,組織實施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認定、申報、保護和交流傳播工作。
館內設有辦公室、活動部、培訓部、創(chuàng)作部、信息部、團隊部、拓展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辦公室共八個部室。
作為我省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公共文化服務的重要參與者、提供者,廣東省文化館始終堅持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文化廳的領導下,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滿足群眾文化需求為立足點,以改善群眾文化生活為目標,充分發(fā)揮省館龍頭示范作用,不斷完善和創(chuàng)新現代公共文化服務,努力實現好、維護好、保障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基本公共文化權益;以高度的歷史責任感和使命感,著力推進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為我省建設文化強省和幸福廣東,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的總目標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