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文化館經原惠陽地區(qū)編制委員會批準,成立于1976年8月(2008年更名),原名惠州市群眾藝術館。棣屬于惠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公益性文化事業(yè)單位。主要職能:開展具有導向性、示范性的群眾文化藝術活動,為社會提供文化活動策劃服務;開展縣(區(qū))文化館(站)干部、社區(qū)文藝骨干以及青少年、老年等文化培訓;開展群眾性藝術創(chuàng)作和理論研討;搜集、整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市文化館(加掛惠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內設行政辦公室、社會聯(lián)絡與文化活動部、培訓指導和文藝研創(chuàng)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4個部室。
惠州市文化館位于惠城區(qū)江北市民樂園東路市文化藝術中心附樓,建筑面積4850平方米,2009年9月建成并于2010年6月28日正式啟用。是市委、市政府的重點惠民工程,也是我市建設全國文明城市的標志性建筑之一,是一座高水準、高規(guī)格的公共文化活動陣地。落成啟用后,已逐步完善純公益、惠民免費開放,成為我市廣大人民群眾文化活動的重要陣地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
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自有文化場館免費開放,提供基本文化服務,開展普及性免費文化藝術培訓、公益性展覽展示及時政法制科普教育;
2、組織開展群眾文化活動、流動文化服務;指導群眾文藝團隊建設,輔導和培訓群眾文藝骨干;
3、組織、輔導和研究群眾文藝創(chuàng)作,開展群眾文化工作理論研究;
4、受政府和文化行政部門委托,輔導、培訓縣(區(qū))文化館(站)文化工作人員及文化協(xié)管員、藝術活動業(yè)余骨干;
5、開展民間、民俗文化研究及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6、組織文化志愿服務活動,培訓文化志愿者;
7、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展示、宣傳活動,指導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執(zhí)行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規(guī)劃、計劃和工作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