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提琴是現(xiàn)代提琴中面世及被采用的,它的四條弦是C 、G、D、A,較小提琴低五度,較大提琴高八度。除了本身的尺寸不定,直接影響了演奏的技術,音域又夾在大小提琴之間,而致命的是由十七世紀開始,重要及普遍的室內樂合奏,乃是由兩把小提琴配一把大提琴的三重奏鳴曲,中提琴因無用武之地,漸漸的差不多被作曲家們完全遺忘了,偶爾被采用,也不過是陪襯及加重低音部或填補和聲而已,中提琴家并不存在,需要時只隨便找一個小提琴家來代替,由1700至1750年的半個世紀內甚至連制造家們也差不多完全停止了制造中提琴,中提琴在獨奏方面的活動,可以說是由二十世紀才開始的,事實上自十六世紀到十九世紀末并沒有真正的中提琴家中提琴手都是由小提琴手所兼職,早的中提琴家,乃是十八世紀德國曼海姆的史塔密茲(Carl Stamitz, 1745-1801)。
在悠久的歲月間,中提琴只擔任強化管弦樂低音的任務,演奏內聲部的和聲,直到近代,才開始演奏重要的旋律或過門樂句,而且有時也擔任獨奏樂器,其略具鼻音感的音質,給人一種悲凄沉重的感覺,中提琴雖然缺少小提琴的溫軟音色,卻具有獨特的表情和相當豐富的音質。
中提琴在樂隊中的直接前身應該是“愛摩古提琴”(Viola d'amore)——一種類似小提琴于肩上演奏的中音樂器。巴赫在他幾首重要的彌撒曲都有使用愛摩古提琴。個人認為中提琴的地位第一次提高在于海頓(Franz Joseph Haydn,1732-1809)把中提琴放進標準弦樂四重奏內。古典時期的中提琴家除史塔密茲,恐怕是莫扎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1756-1791)了。莫扎特寫的小提琴和中提琴的協(xié)奏交響曲(Sinfonia Concertante KV364)被認為是中提琴其中早的一首杰作。
以后很多著名的作曲家也會拉中提琴,如貝多芬(少年時在波昂歌劇院任中提琴手)、舒伯特、孟德爾松(在他著名的弦樂八重奏的首演中任第一中提琴手)、帕加尼尼(白遼士為帕加尼尼 寫了中提琴協(xié)奏曲《哈萊在意大利》)、力格(Max Reger,1873-1916)。顯然,中提琴只是他們的“副業(yè)”——他們本身大都是鋼琴家或小提琴家。
浪漫主義時期中提琴漸受人注意,亦有一些非弦樂手的作曲家為中提琴寫音樂: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1833-1897)寫了兩首中提琴奏嗚曲、馬勒(Gustav Mahler,1860-1911)在他交響曲中寫了大量的中提琴樂段——甚至有一支史特拉華第作的中提琴更命名為《馬勒》。另外重要的中提琴作曲家有巴托克(Bela Bartok,1881-1945)、亨德密德(Paul Hindemith,1895-1963),華爾頓(William Walton,1902-1983)及蕭斯達高維契(Dimitri Shostakovich,1906-1975)。
中提琴的規(guī)格尺寸:中提琴在起源于意大利時,分為中音提琴(Alto)以及次中音提琴(Tenor)兩種。
中音提琴的尺寸大多在15英寸至16英寸左右,而次中音提琴較大,可知十八英寸以上。所以遺留下來的意大利中提琴,除了Alto以外,大多數(shù)的Tenro的尺寸都已經(jīng)改小了。這是因為它們的體積太大,不便于拉奏。逐漸地,后期生產(chǎn)的中提琴再無中音及次中音之分了。而作曲家在他們的意念與作品里,也不再把中提琴分為兩種聲部的樂器了。我們大部分人所拉的中提琴的尺寸是根據(jù)使用者的體形而定的。從12英寸至17英寸之間會有很多不同的琴體尺寸變異。一般來講,15英寸至17英寸稱為成年琴,14英寸以下則是兒童琴。對于中提琴的聲音要求,很多人都會在本身體形允許的情況下,盡量挑選較大的中提琴求得較大的音量。特別是低音方面,琴身越大的中提琴易于產(chǎn)生較豐富的效果。可是在穿透能力方面,一些琴身較小但制作精良的中提琴也常會發(fā)揮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