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8年的哥本哈根大火是哥本哈根歷史上最慘重的火災,根據災后的精確估計,28%的城市建筑被燒毀,70000城市人口中20%無家可歸,死傷人數(shù)不詳。
發(fā)生于公元1728年10月20日,持續(xù)4天。
火災緣起于城內一家小餐館老板的7歲小兒子不慎打翻燭臺。當時有悲觀的市民感嘆,一把火將哥本哈根燒回了中世紀。災后重建花了9年時間。
大火后曾經頒布了一道禁令,內容是建造新建筑時必須使用全磚結構,禁止使用木材。但是因為磚結構的房屋在當時造價相當昂貴,不久之后禁令廢除,大量災后重建的新建筑改用木結構或半木結構。結果1795年哥本哈根再遭大火,木結構建筑又悲劇了一把。兩次大火幾乎燒毀哥本哈根所有的古老建筑,但催生了一個蓬勃發(fā)展的產業(yè)——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