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千百年來流傳的一個道德教育故事,這個故事告訴人們,凡事應該遵守公序良俗。這些都是年幼時就應該知道的道德常識。是中國古代東漢末文學家孔融的真實故事,教育人們凡事應該遵守公序良俗?!度纸?jīng)》中“融四歲,能讓梨”即出于此。
孔融讓梨的故事最早應見《世說新語箋疏》:
續(xù)漢書曰:“孔融,字文舉,魯國人,孔子二十世孫也。高祖父尚,鉅鹿太守。父宙,泰山都尉。”融別傳曰:融四歲,與兄食梨,輒引小者。人問其故。答曰:“小兒,法當取小者?!?/p>
《后漢書·孔融傳》李賢注“《融家傳》曰:‘年四歲時,與諸兄共食梨,融輒引小者?!笕藛柶涔?,答曰:‘我小兒,法當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
孔融,字文舉,東漢時期山東曲阜人,是孔子的第二十世孫,高祖父孔尚當過鉅鹿太守,父親是泰山都尉孔宙??兹趧e傳記載:孔融四歲的時候,和哥哥吃梨,總是拿小的吃。有人問他為什么這么做。他回答說:"小孩子食量小,按道理應該拿小的。“
李賢注解的《后漢書·孔融傳》中的《融家傳》記載:”孔融四歲的時候,和哥哥們一起吃梨,孔融總是拿小的吃。有大人問他為什么這么做。他回答說:"我年齡小,食量小,按道理應該拿小的?!坝捎诳兹谶@么聰明早慧,很小就懂得這樣的道理,宗族親戚們認為他是個奇才?!?/p>
孔融(153年-208年9月26日),字文舉。魯國(治今山東曲阜)人。東漢末年文學家,“建安七子”之一,家學淵源,是孔子的二十世孫,元城(今河北大名縣)縣令、泰山都尉孔宙之子。少有異才,勤奮好學,與平原陶丘洪、陳留邊讓并稱俊秀。漢獻帝即位后任北軍中侯、虎賁中郎將、北海相,時稱孔北海。在任六年,修城邑,立學校,舉賢才,表儒術,經(jīng)劉備表薦兼領青州刺史。建安元年(196年),袁譚攻北海,孔融與其激戰(zhàn)數(shù)月,最終敗逃山東。不久,被朝廷征為將作大匠,遷少府,又任太中大夫。性好賓客,喜抨議時政,言辭激烈,后因觸怒曹操而為其所殺。
孔融能詩善文,曹丕稱其文“揚(揚雄)、班(班固)儔也?!鄙⑽匿h利簡潔,代表作是《薦禰衡表》,其六言詩反映了漢末動亂的現(xiàn)實。原有文集已散佚,明人張溥輯有《孔北海集》。
七世祖孔霸,漢元帝的老師,位至侍中
高祖父孔尚,鉅鹿太守
父親孔宙,泰山都尉
兄長,孔褒、孔謙
子女,據(jù)《后漢書·鄭孔荀列傳》,孔融有一子一女在孔融被捕后被殺,而在《世說新語·言語第二》中則記載是兩個兒子。孔融另有一女嫁給了羊衜,有子羊發(fā),羊發(fā)的異母弟是羊祜。
《三字經(jīng)》中有“融四歲,能讓梨”,指孔融小時候就知道把大個的梨給哥哥吃的故事,教育小孩要懂得遵守公序良俗。
曹操派人捉捕孔融全家時,孔融問使者,希望能夠保全兩個幼子,但是其中一位說了一句名言:“豈見覆巢之下,復有完卵乎?”最后孔融全家被殺。
這個故事告訴人們,凡事應該懂得遵守公序良俗。這些都是年幼時就應該知道的道德常識。古人對道德常識非常重視。道德常識是啟蒙教育的基本內(nèi)容,融于日常生活、學習的方方面面。
曾經(jīng)有一位老師將孔融讓梨的故事講給學生聽,讓學生交流這個故事的感受,學生們大多都說孔融具有謙讓的美德、要如何學習云云。唯獨一名學生,語出驚人:如果孔融不讓梨,他的哥哥們會揍他。這是他不得已的選擇。也許在他哥哥們的眼里,他這不是謙讓,而是一種屈服。
細細分析故事的本身:兄大弟小,兄之于弟是強者,弟之于兄是弱者;梨有大小,大梨乃大利者,小梨乃小利者。強者占大利,弱者占小利,何來謙讓?要是強者將占據(jù)大利的機會讓給弱者,這才叫謙讓(因為強者本來就有力占據(jù)大利)。
美國有一位心理學家在全美選出了50位成功人士和50名罪犯,分別給他們寫信,邀請他們談一談自己的母親。有兩封回信給他的印象特別深。
一封來信是這樣寫的:小時候,有一天,媽媽拿來幾個蘋果,紅紅的大小不同,我一眼就看見中間的又紅又大的,別提多想得到了。媽媽把蘋果放在桌上,問我和弟弟:“你們想要哪個呀?”我剛想說要最大最紅的那個,沒想到弟弟搶先一步把這話說了出來。媽媽聽后瞪了弟弟一眼,責備他:“好孩子,要學會把好東西讓給別人,不能總想著自己?!币宦牭竭@個話,我馬上轉(zhuǎn)過彎來了,改口對媽媽說:“媽媽,我想要最小的,把大的留給弟弟吧?!眿寢屄犃撕芨吲d,就把那個大蘋果“獎”給了我。從此我知道了,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不能直接說出來,要學會說謊。以后我學會了打架、偷、搶,只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不擇手段。直到現(xiàn)在我被送進了監(jiān)獄。這是一名犯人寫來的信。
第二封信是一位叫約翰的成功人士寫來的,信中說:小時候,有一天媽媽拿來幾個大小不同的蘋果,我和弟弟們都搶著要大的。媽媽把那個最紅最大的蘋果舉在手中,對我們說:“孩子們,這個蘋果最紅最大最好吃,你們都有權利得到它,但大蘋果只有一個,怎么辦呢?那咱們做個比,我把門前的草坪分成3塊,你們3人一人一塊兒把它修剪好,誰干得最快最好,誰就有權得到它。”結(jié)果我干的最好,就贏得了最大的蘋果。
這與其說是美國版的“孔融讓梨”,不如說是“約翰爭梨”。要說一個故事就能決定一種人生,顯然是極而言之;但要說母親的觀念和做法對孩子的一生沒有影響,也不實際。事故的真實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提供給我們的啟示。
在“約翰爭梨”的故事里,約翰和他們的兄弟無論年齡多小,都是他們媽媽眼中擁有獨立人格和意志的“人”,而不是可以任由成人意志驅(qū)使安排的“屁孩兒”?!凹s翰爭梨”,正視人的天性和權利,通過制定和執(zhí)行規(guī)則,實現(xiàn)了人的權利和義務之間、個人利益訴求和社會道德要求之間的統(tǒng)一。
當然,這種“爭”,是“明爭”,不是“暗斗”,更不同于搶、奪。它必須在兩個條件下進行,一是有一套大家認同的規(guī)則,二是有“裁判”監(jiān)督規(guī)則的執(zhí)行。
在傳統(tǒng)的西方家庭中,一位家長為了觀察孩子們之間的友愛程度,把大小不同的蘋果放在桌上,任由他們挑選,在挑選的結(jié)果出來以后,家長表揚了那位選的最小蘋果的那位孩子,而對那位挑選了大蘋果的孩子進行了批評,其實在挑選的最初,那位選擇小蘋果的孩子也是想選大蘋果,但他懂得選小的更能贏得大人的青睞,從而違背自己最初的意愿選擇了小蘋果。而這在某種程度上給了那些受批評的孩子一些啟發(fā),間接導致了孩子們學會了撒謊,過早接觸了一些不良的信息。最終孩子們長大后都走上了違法的道路,然而同樣的事情發(fā)生在另一個家庭,卻發(fā)生了不同結(jié)果,家長鼓勵挑選小的蘋果的孩子,贊揚他們的友愛精神,并且表揚挑選大蘋果的孩子,稱贊他們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顯然這些孩子長大后都有了不一般的成就。從實踐中我們可以看出并非孔融讓梨就一定能造就一個圣人(不是讓了個梨就成圣人了,而是是圣人才讓的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