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米泉市是1997年由米泉縣撤縣建市成立的,米泉縣原名乾德縣,1954年2月改用米泉縣。米泉水稻種植歷史悠久,據(jù)《米泉縣志》記載,米泉水稻種植最早可追朔到唐代,但廣為發(fā)展還是在清代。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大學士紀昀被遣戍新疆,對縣境稻鄉(xiāng)曾寫詩贊道:“十里春疇雪作泥,不須分壟不須畦。珍珠信手紛紛落,一樣新秧出水齊”。19世紀70年代,左宗棠率部收復新疆后,部分湘軍及湘軍中的遣散士兵見米泉一帶水源豐富,田地無數(shù),任你開墾,便不愿再萬里跋涉回鄉(xiāng)。湖南人和水稻便在米泉一帶扎下了根,繁衍后代,生生不息,使米泉成為了有名的水稻產區(qū)。 自古以來,米泉都承擔著新疆駐軍的軍糧大米和各級政府口糧大米的供應任務,在相當一段時間,想要買到米泉大米得有領導的批條子才行。米泉大米以顆粒飽滿、形如珍珠、晶瑩剔透、自然純香、口感爽滑、營養(yǎng)豐富等特性。
二.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水文情況: 米東區(qū)地處天山北麓,準格爾盆地南緣,天山雪水融化,水質多含豐富礦物質,水質優(yōu)良,對于水稻生長非常有利,年均降水量212mm。特殊的地理構造,使大米產區(qū)泉眼如織,隨處可見。地下水流量約1.2億立方米,有“地下水庫”之稱。
(2)氣候情況: 米泉大米產區(qū)氣候屬大陸性中溫帶干旱氣候區(qū),遠離海洋。其特點是:冬季嚴寒時間長,春秋季節(jié)不明顯,夏季酷熱,干旱少雨,蒸發(fā)量較大。熱量豐富,光照充足,積溫較高,晝夜溫差大,且水熱同季,光合效率高。日較差大,年均降水量212mm,全年光照充足,有效光照時數(shù)為2833小時,日照百分率64%,年均無霜期165天,年平均氣溫7.3℃,年平均相對濕度為58% 。光照強,太陽輻射量133.6千卡/平方米,冬季穩(wěn)定積雪厚度12-15cm,凍土層厚度45—50cm。土質肥沃,水源豐沛,農業(yè)生態(tài)環(huán)境優(yōu)良。特別是境內無大型廢氣排放企業(yè),空氣清潔,大氣中微粒懸浮量、二氧化硫含量、氮氧化合物含量都極低,是生產優(yōu)質綠色大米的理想佳境。適宜的氣溫,獨特的光、熱條件,為水稻生長提供了良好的生長發(fā)育環(huán)境,造就了品質優(yōu)良的米泉大米。
(3)土壤地貌情況: 米泉大米產區(qū)為沖積平原,地勢平坦。產區(qū)土壤肥沃,土質主要有壤土、輕壤土及草甸土。土壤有機質含量多在1.5%—3%,ph值在7.6—8.3之間。富含多種礦物元素。土壤有機質含量多在1.5%-3%,ph值在7.6-8.3之間。土壤肥力中上等,堿解氮在50-120㎎/㎏,速效鉀100-180㎎/㎏,速效磷20-50.
三.地域范圍
米泉大米農產品地理標志地域保護范圍包括米東區(qū)三個鄉(xiāng)鎮(zhèn),分別為長山子鎮(zhèn)、羊毛工鎮(zhèn)、三道壩鎮(zhèn),涉及49個中心村。米東區(qū)地處天山北麓,準噶爾盆地南緣,地理坐標為東經87°06′-88°08′北緯43°44′-45°00′,海拔440米-450米,位于烏魯木齊東北郊,距烏魯木齊市中心城區(qū)15公里。東與阜康市相鄰,西與昌吉市、五家渠市、烏魯木齊縣相依,南連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qū)相接,北與福海縣相接。保護地面積10萬畝,年產量6萬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米泉大米的唯一產地是有得天獨厚的適宜水稻生長發(fā)育環(huán)境的米東區(qū),其獨特的水質、水源和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孕育了米泉大米的風味。米泉大米外觀晶瑩剔透,米粒飽滿,色澤潔白鮮亮,米粒整齊,光潔度高,不含雜質,蒸煮時有濃郁的香味,做出飯粒晶瑩油量結構緊密,膠質含量高、口感極佳、品味香醇,深受廣大消費者的青睞。
(2)內在品質指標:米泉大米在生產中保留了大米中絕大部分營養(yǎng)成分,避免了米中蛋白質、維生素的大量流失,煙酸0.20-0.27mg/100g,蛋白含量7.0-8.2g/100g,熱量340-360千卡/100g,碳水化合物78-83%,脂肪0.30-42%,維生素B10.08-0.20mg/100g,維生素B20.12-0.20mg/100g,維生素E0.001-0.004mg/100g,米質無腹白,適口性好。另外米泉大米還含鈣、磷、鐵、鉀、鈉、鎂、硒、鋅等人體所需的微量元素。
(3)安全要求:加工精度達到GB1354-2009規(guī)定的等級標準,產品符合NY/T419-2000《綠色食品大米》的規(guī)定。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米泉大米種植基地選擇在地下水位較高,泉水溢出地帶建水稻田,環(huán)境條件符合GB NY/T391——2000《綠色食品產地環(huán)境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基地內種植水稻所施用農藥符合GB NY/T393——2000《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所施用肥料符合GB NY/T394——2000《綠色食品肥料使用準則》,環(huán)境空氣質量應符合GB3095-1996《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所規(guī)定的二級標準。
(2)品質特性:米泉大米以“秋田小町”和“昌優(yōu)”為主。該品種具有整精米率高、粘稠度高,米粒潔白細長,米質口感清香的特點,種子質量符合GB4404.1-1996《農作物種子質量標準》。
(3)生產過程管理:育秧時,用抗生素402浸種2-3晝夜,可以防止種子帶菌,發(fā)生稻瘟病、惡菌病。育秧可采用育水秧和育旱秧兩種方式,農戶根據(jù)自己的生產習慣進行選擇。育秧整個過程為:曬種、選種、消毒、浸種、催芽、晾芽、播種、管理。 秧苗育壯后插秧。行距:28、30或32厘米,株距:1米長插6-7穴,每穴插秧1-3株;插秧時淺插,插后不倒不飄,深度不超過3厘米,帶土移栽,原營養(yǎng)土面與田面平齊;插直,秧苗直不折腰,不傾斜;插勻,始終堅持插秧的行穴距離,做到等行,株勻,全田一個樣,拉線或劃行插秧,嚴格操作。 水稻的生長過程中要做好拔草耘田和肥水調控。人工拔草耘田一般進行兩次,第一次在水稻分蘗前,可以耘田帶拔草,做到有草無草行間株間抓到,淺而精細。第二次在分蘗盛期,先踩田后耘田,踩田結合拔草,耘田比前一次加重加深,并盡量墊平新踩下的槽溝,之后入伏坐胎,停止下田。施肥中,做到基肥足(有機肥料為主,再施用鉀肥,占總量的40%),面肥速(速效肥,占10%)、追肥早(化肥,占35—40%)、中期控(占5—10%)、后期看苗補肥(占0—5%)。水稻的灌溉用水為自流泉水和地下井水,嚴禁用被污染過的工業(yè)用水和生活用水進行灌溉。根據(jù)水稻的生理生態(tài)需水規(guī)律分析,適時、科學地進行灌溉。另外,先后在2006年、2009年引進了稻田養(yǎng)鴨技術和稻田養(yǎng)蟹技術,為生產綠色有機大米提供了技術支撐,這兩項技術推廣面積達到了5000畝,計劃在3年內達到20000畝。
(4)產品收獲及產后處理:當籽粒的90%以上變黃成熟,穗軸有三分之二黃熟,基部有很少一部分綠色籽粒存在時進行收獲,收獲時要在睛天上午9時以后割地,機械收割,進行自然晾曬,并經常翻動,當水分下降到15%時,再進行脫粒。要求不同品種單獨收割、單獨脫粒、單獨貯藏,嚴禁品種間混雜。要在睛天打場脫粒,以利于降低水份、保證純度、提高商品質量。實行無公害、綠色、有機稻谷與普通稻谷分收、分曬。禁止在公路、瀝青路面及粉塵污染嚴重的地方脫粒、曬谷。
(5)生產記錄要求:對米泉大米生產的全過程,要建立田間生產技術檔案,做好化肥、農藥的使用記載;專人保管化肥、農藥;定期對水稻基地進行農藥殘留抽檢,對在抽檢過程中,發(fā)現(xiàn)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以及農藥殘留超標的,不得上市銷售,并予以曝光。搞好整個生產過程的全面記載,并妥善保存,以備查閱。
(6)加工工藝:水稻成熟后,種植農戶將合格的優(yōu)質水稻交售到自治區(qū)農業(yè)產業(yè)化重點龍頭企業(yè)、烏魯木齊市米東區(qū)唯一的國有糧油購銷企業(yè)——新疆米全糧油購銷有限公司,水稻交售量占整個米東區(qū)大米總產量的90%,由該公司統(tǒng)一加工生產大米。該公司擁有國際先進大米加工生產線三條,年生產能力13.5萬噸,設備均為日本佐竹和瑞士布勒公司產品,加工工藝達到世界先進水平。
其工藝:
1.立筒庫初雜工序:稻谷經提升機提升到圓筒初清篩進行篩理除雜。
2.計量與清理工序:稻谷除雜后進入電子稱計量,然后經振動清理篩清除與稻谷粒度不同的中型和小型雜質,并通過吸風系統(tǒng)清除稻谷中的輕型、小型雜質和灰塵,最后進入去石機,以清除與稻谷比重不同的沙石。
3.礱谷與谷糙分離工序:清理后的稻谷先有膠輥礱谷機脫殼,加工成糙米,糙米進谷糙分離機,以分離出糙米中的稻谷,分離出的稻谷二次進入礱谷機。
4.碾米與拋光工序:糙米進碾米機前先經過磁選器除去金屬雜質,然后進行碾米、拋光,糙米經碾米和拋光后,可達到保證成品精度的效果。
5.白米分級與色選工序:糙米經過碾米工序后,成品米中產生了一定量的碎米和異色米,經過白米分級篩和色選機后,就分離出整米中的碎米和異色米。
6.包裝工序:最后一道工序為大米的計量打包工序,用計量包裝機定量打包。高品質的精制的大米采用0.5-5公斤/袋小包裝,其他的品種采用10-25公斤/袋中、大包裝。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guī)定
本規(guī)定地域范圍內的米泉大米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志,須向米東區(qū)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lián)合會提出申請,按照相關要求規(guī)范生產和使用標志,統(tǒng)一采用產品名稱和產品地理標志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