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發(fā)育期內由于單眼斜視、屈光參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覺剝奪等異常視覺經(jīng)驗引起的單眼或雙眼最佳矯正視力低于相應年齡正常兒童,且眼部檢查無器質性病變,稱為弱視。不同年齡兒童視力的正常值下限:年齡為3~5歲兒童視力的正常值下限為0.5,6歲及以上兒童視力的正常值下限為0.7。弱視是一種嚴重危害兒童視功能的眼病,如不及時治療可引起弱視加重,甚至失明。
1.斜視性弱視
發(fā)生在單眼,患兒有斜視或曾有過斜視,常見于四歲以下發(fā)病的單眼恒定性斜視患兒,其由于大腦皮質主動抑制斜眼的視覺沖動,長期抑制形成弱視,視覺抑制和弱視只是量的差別,一般為斜眼注射時可以解除抑制,而弱視則為持續(xù)性視力減退。斜視發(fā)生的年齡越早,產(chǎn)生的抑制越快,弱視的程度越深。
2.屈光參差性弱視
因兩眼不同視,兩眼視網(wǎng)膜成像大小清晰度不同,屈光度較高的一眼黃斑部成像大而模糊,引起兩眼融合反射刺激不足,不能形成雙眼單視,從而產(chǎn)生被動性抑制,兩眼屈光相并300度以上者,屈光度較高常形成弱視和斜視。以至被動性和主動性抑制同時存在。弱視的深度不一定與屈光參差的度數(shù)有關,但與注視性質有關,旁中央注視者弱視程度較深,這類弱視的性質和斜視性弱視相似,是功能性的和可逆的。臨床上有時也不易區(qū)分弱視是原發(fā)于屈光參差,還是繼發(fā)于斜視,此型如能早期發(fā)現(xiàn),及時配戴眼鏡,可以預防。
3.屈光不正性弱視
多為雙眼性,發(fā)生在高度近視、近視及散光而未戴矯正眼鏡的兒童或成年人,多數(shù)近視在600度以上,遠視在500度以上,散光≥200度或兼有散光者。雙眼視力相等或相似,并無雙眼物像融合機能障礙,故不引起黃斑功能性抑制,若及時配戴適當?shù)难坨R,視力可逐漸提高。
4.廢用性弱視(形覺剝奪性弱視)
在嬰兒期,由于上瞼下垂,角膜混濁,先天性白內障或因眼瞼手術后遮蓋時間太長等原因,使光刺激不能進入眼球,妨礙或阻斷黃斑接受形覺刺激,因而產(chǎn)生了弱視,故又稱遮斷視覺刺激性弱視。
5.先天性弱視或器質性弱視
由于出生時黃斑出血,導致錐細胞排列不規(guī)則,在嬰兒出生后雙眼形成以前發(fā)生,因而預后不好。有些雖然視網(wǎng)膜及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不能查出明顯的病變,目前仍認為屬器質性病變,因現(xiàn)有檢查方法不能發(fā)現(xiàn),此型為恒定性弱視,治療無效。
1.視力和屈光異常
弱視眼與正常眼視力界限并不十分明確,有的患者主訴視力下降,但客觀檢查,視力仍然1.0或1.2。這可能是患者與自己以前視力相比而感到視力下降。此外,可能在中心窩的視細胞或其后的傳導系統(tǒng)有某些障礙,有極小的中心暗點,自覺有視力障礙,而在客觀上查不出。
如果弱視眼無器質性改變,而其視力在0.01以上,0.2以下者,多伴有固視異常。
弱視與屈光異常的關系,遠視眼占的比重多,近視出現(xiàn)輕度弱視的多,故弱視與遠視程度高者有密切關系。
斜視性弱視的重度弱視中內斜視比外斜視多見,可能由于內斜視較外斜視發(fā)病要早的緣故。
2.分讀困難
或稱擁擠現(xiàn)象。用相同的視標、照明度和距離檢查視力時,視標的間隔不同,所測的值示不同。分讀困難是弱視的一個特征。
分讀困難就是弱視眼識別單獨視標比識別集合或密集視標的能力好。即對視力表上的單開字體(如E字)分辨力比對成行的字要強。
3.弱視只發(fā)生在幼兒
雙眼弱視是出生后至9歲期間逐步發(fā)展形成的。在此發(fā)展時期若出現(xiàn)斜視或形覺喪失等原因可導致弱視。9歲以后即使有上述原因也不會發(fā)生弱視。
4.弱視只發(fā)生在單眼視患者
若交替使用兩眼者不會發(fā)生弱視。
5.固視異常
弱視較深者由于黃斑固視能力差,而常以黃斑旁的網(wǎng)膜代替黃斑作固視。偏心固視是指中心窩外固視,其形成的學說很多,但其表現(xiàn)有中心凹旁固視、周邊固視、黃斑旁固視、游走性固視。
1.視力檢查。
2.外眼及眼底檢查。
3.屈光檢查。
4.斜視檢查。
5.固視性質檢查。
6.雙眼單視檢查。
7.視網(wǎng)膜對應檢查。
8.融合功能檢查。
9.立體視覺檢查。
需要與屈光不正、斜視、近視以及其他眼部病變引起的相似癥狀鑒別。
消除抑制,提高視力,矯正眼位,訓練黃斑固視和融合功能,以達到恢復兩眼視功能。弱視的治療效果與年齡及固視性質有關,5~6歲較佳,8歲后較差;中心固視較佳,旁中心固視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