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7日23時17分,鄭州局擔當廣州一西安272次旅客列車,運行至京廣線馬田墟站通過時,外勤值班員發(fā)現機后6位硬座車中部車廂起火,呼叫司機使用緊急制動閥停車。車站迅速隔離著火車輛,經多方奮力撲救,于1月8日1時40分將火撲滅。事故造成旅客死亡34人、重傷6人、輕傷24人,客車報廢1輛,大破1輛,京廣鐵路中斷行車46分鐘,構成責任旅客列車火災行車重大事故。
火災肇事者郭中奇系廣州鐵路局第六工程公司臨時工,他通過找站上檢票員兼有檢查危險品之責的X女士的幫助,擅自攜帶1桶約3公斤酚醛油漆乘坐272次列車回家鄉(xiāng)瀏陽。他和同伴任某是在第六節(jié)(4號車廂)東廂第六排的左側,油漆桶裝在白色的工具包里,然后放在高高的行李架上。
22時許,車快到坪石車站,睡意朦朧的郭中奇突然發(fā)現油漆桶泄漏,油漆漏到包外。這一驚非同不可,他睡意全無,慌忙把包取下,鄰座女乘客也熱情相助,拿出4張衛(wèi)生紙幫助擦漏出的油漆。擦過油漆的廢紙就隨手扔在地下,油漆桶放在茶幾下面。
此時,大部分旅客都已昏昏入睡,郭即吸煙以驅睡意。他點燃一支香煙,把尚未熄滅的火柴梗隨手一扔,不偏不倚,火柴正好落在沾滿油漆的廢紙上,頓時,一團火焰突起。他想用腳踩滅,偏偏這時他沒有穿鞋。于是他叫坐在旁邊的任某踩,任偏偏不踩,致使本來可以踩滅的小火逐漸擴大。坐在他們邊上的一農民旅客見事不好,便用衣服拍打,衣服扇風,反而使火勢更旺。郭想到地上還有油漆桶,就想把桶搬開,但桶身被燒得發(fā)燙,慌亂中,他將油漆桶打翻,油漆大量流出。頓時“轟”的一聲,火焰躥出一米多高,濃煙迅速充滿了車廂。郭、任二人見事不好,慌忙向車廂門口擠去。
列車以每小時60公里的速度向前奔馳,駛過該車不停的馬田墟車站時,外勤值班人員李義芳發(fā)現第6節(jié)車廂里起火,他立即打開步話機高聲呼叫:“272次中部起火,趕快停車!”信號值班員施天國也用對講機呼叫:“列車起火!”
幸運的是,列車的駕駛員很快就看到了亮紅的指示燈,立即就拉下了列車的剎車閥。272次列車緊急制動,在出站口300米處停下。這時第六節(jié)車廂已是烈火熊熊,旅客們哭著、喊著,一片混亂。郭、任二人拼命掙扎,從車門跳了下去。272次列車當時是超員運行,第六節(jié)車廂定員118人,實際車廂里的旅客有150-170人。起火時已是深夜,旅客們睡意正濃,當火災初起之際,許多人毫無察覺,待他們驚醒時,一睜眼,滿車廂都是黑煙,火焰到處亂竄。有些旅客剛逃出幾步,就被有毒的濃煙窒息昏倒。列車上的雙層玻璃窗,慌亂之口不好打開,欲砸碎玻璃又苦于無工具。旅客們只好向前后車門擁去,第五、六節(jié)車廂之間的門關著,車門又是向內開,人擁擠在車門邊上,將門緊緊堵住,無法開啟,結果有14個人死在緊挨車廂門的地方。由此可見當時人們掙扎逃命時的慘景。事后發(fā)現,車門邊上,焦煳的尸體一層又一層,有一米多高。有些遇難者的尸體達到了50%的火化程度,身體的軟組織基本都燒盡了,牙齒也燒成了灰。燒死的34人中,有29名男性,5名女性,他們中多數是35歲以下青壯年。直接經濟損失達數百萬元。
列車在車站停下后,經多方救助,于次日凌晨1時40分將大火撲滅。但此時第六節(jié)(4號)車廂只剩下空空的鐵殼,僅此一項就損失149萬元,而一百多名旅客的財物損失就難以計算了。幸好,因為及時采取措施,其他車廂安然無恙。
事故發(fā)生后,公安部門經過偵查,很快查明了責任人郭中奇、送油漆的聶春華等,其中罪魁禍首郭中奇于1988年2月13日下午在長少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同案犯聶春華有期徒刑3年。郭犯現年24歲,原為鐵路臨時工。1月7日,該犯從聶春華處要來約3公斤用松節(jié)油調好的油漆,非法夾帶乘坐廣州開往西安的272次列車,途中油漆外溢起火,造成重大火文,當場燒死34人,燒傷30人,毀壞客車兩輛。起火后,郭既不報告,又不積極滅火,卻跳窗逃離現場。被告人郭中奇無視國法,置人民生命財產于不顧,非法攜帶易燃物品乘車,釀成火災后,采取放任態(tài)度,導致人民生命財產遭到重大損失,危害極大,已構成以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乘車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聶春華違反易燃品的管理規(guī)定,向郭犯提供油漆,后果特別嚴重,已構成違反危險品管理規(guī)定發(fā)生重大事故罪。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根據兩犯的犯罪事實,依法對郭中奇及同案犯聶春華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