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疊小刀能過安檢嗎?為維護鐵路運輸秩序,保障公共安全,鐵道部、公安部日前就強化危險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檢查聯合發(fā)布通告,并提升了安檢等級,不僅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包括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剪刀、錘子、菜刀、工藝品刀等也禁止隨身攜帶上車。
為維護鐵路運輸秩序,保障公共安全,鐵道部、公安部日前就強化危險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檢查聯合發(fā)布通告,并提升了安檢等級,不僅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包括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剪刀、錘子、菜刀、工藝品刀等也禁止隨身攜帶上車。
據介紹,乘火車隨身攜帶物品及行李托運規(guī)定,嚴禁非法攜帶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及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進站乘車以外,還特別強調,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藝品刀、剪刀、鋼(鐵)銼、斧子、錘子等利器、鈍器,只能托運,不得隨身攜帶。
鐵路警方提醒市民出行自覺配合安全檢查。經檢查發(fā)現可疑物品的,旅客應自行取出并接受進一步檢查,對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者堅持攜帶上述物品的旅客,鐵路安檢人員有權依法禁止其進站乘車。如果旅客已攜帶上述物品進站上車的,應主動交鐵路工作人員妥善處置,禁止在車站及列車上隨便拋棄危險物品。
嚴禁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物品,不得將危險物品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行李包裹托運人應自覺接受鐵路部門的安全檢查,并實行實名登記。鐵路總公司負責人表示,對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虛報品名登記的托運人,鐵路部門有權依法拒絕其托運行李包裹,而行李包裹收貨人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領取,否則鐵路部門有權拒絕交付。
乘客乘機對管制刀具的認定標準了解甚少,為方便旅客出行,更多的了解乘機知識,減少出行中不必要地麻煩,提醒廣大旅客,如果您乘機出行整理行李時攜帶的刀具屬于下列標準之一,那么請您提前取出,以免影響您順利乘機。根據公安部相關規(guī)定標準:
一、凡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管制刀具:
1、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
3、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后,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折疊刀具。
4、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二、未開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徑R大于2.5毫米的各類武術、工藝、禮品等刀具不屬于管制刀具范疇。
三、少數民族由于生活習慣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屬于管制刀具,只準在民族自治地方銷售、使用。
所以,為了安全折疊小刀是不能過安檢的。
先給出明確答復:這是絕對不可以的。
解釋原因:
除了管制刀具嚴格查禁外,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藝品刀、剪刀、鋼銼、鐵銼、斧子、錘子等利器、鈍器均被要求托運,不得隨身攜帶。
一些較為嚴格火車站內安檢,也會將陶瓷刀具水果刀劃定為工藝品刀具,當然,這是為旅客的安全著想。
有無解決辦法:需要提醒的是,許多旅客喜歡帶把陶瓷水果刀帶上火車上削水果吃,現在這類小刀也請不要攜帶。如必須攜帶的,也需刀尖角度不要大于60度,刀身長度盡量不要超過12厘米的小水果刀,鐵路警方表示,旅客可采用3種方式保留所攜帶的刀具:第一種是旅客可以選擇托運。第二種是:委托前來送行的親友帶回。第三種是:鐵路部門將免費提供寄存,時間最長30天。
不可以的,卡片刀屬于鋒利的銳器,和裁紙刀,剃須刀等都屬于限帶物品,嚴禁隨身攜帶通過安檢的,也不可通過托運的方式運輸。 卡片刀屬于管制刀具的一種,我國規(guī)定,不得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車站、碼頭、機場、公園、商場、影劇院、展覽館或其他公共場所和乘坐火車、汽車、輪船、飛機。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公安機關沒收其刀具,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的有關條款予以治安處罰。妨害公共安全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機場安檢對于乘客隨身攜帶一般的水果刀、剪刀等類的,檢查出來一般是現場沒收,并進行登記備案的,不會對當事人進行處罰或處理的。但如果是匕首、軍刀等管制刀具的話,那就要首先是登記備案,然后按照治安處罰條例進行相應的處理,甚至拘留等。 提醒: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上飛機安檢被查處東西,沒收登記了沒關系,在30天內憑收據取回即可。
1、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wèi)條例》第三十三規(guī)定,攜帶《禁止旅客隨身或者托運的物品》所列物品的,應當告訴旅客可作為行李托運或交給送行人員;如來不及辦理托運,安檢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后移交機組帶到目的地后交還。不能按上述辦法辦理的,由安檢部門代為保管。安檢部門應當登記造冊,妥善保管;對超過三十天無人領取的,及時交由民航公安機關處理。
2、對含有易燃物質的生活用品實行限量攜帶。對超量部分可退還給旅客自行處理或暫存于安檢部門。安檢部門對旅客暫存的物品,應當為物主開具收據,并進行登記。旅客憑收據在三十天內領回;逾期未領的,視為無人認領物品按月交由民航公安機關處理。
二、禁止攜帶但可以托運的有:
1、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術刀、屠宰刀、雕刻刀等專業(yè)刀具;
2、文藝單位表演用的刀、矛、劍等,以及斧、鑿、錘、錐、加重或有尖釘的手杖、鐵頭登山杖;
3、可用來危害航空安全的銳器、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