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微型客車核載多少人
微型客車顧名思義就是微小型客車,它的界定就是小型客車以下的所有車輛,界定的標準有兩個是排量在1.0L以下的(含1.0L),載客人數(shù)在8人以下的(含8人),同時達到上述兩個條件的車輛為微型客車。
微型客車,Mini Bus。是車輛長度小于或等于3.5m的客車。曾在我國城市大量使用的“面的”出租汽車,就是微型客車。
二、微型客車報廢年限
1、家用5座位轎車以及7座位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駛里程達到了60萬公里的,國家將引導報廢。超過15年以后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
2、出租車使用年限是8年。
3、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是10年。
4、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5年。
5、半掛牽引車使用年限是15年。
6、微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2年。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2、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3、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4、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6、專用校車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8、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fā)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fā)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9、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30年。
10、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11、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