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館建筑設計
1、文化館一般應由群眾活動部分、學習輔導部分、專業(yè)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組成。各類用房根據不同規(guī)模和使用要求可增減或合并。
2、文化館各類用房在使用上應有較大的適應性和靈活性,并便于分區(qū)使用統(tǒng)一管理。
3、文化館設置兒童、老年人專用的活動房間時,應布置在當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別設有適于兒童和老年人使用的衛(wèi)生間。
4、兒童活動室的設計應符合兒童心理特點,裝飾活潑,色調明快。
5、群眾活動用房應采用易清潔耐磨的地面;在嚴寒地區(qū)兒童和老年人活動室應做暖性地面。
6、五層及五層以上設有群眾活動、學習輔導用房的文化館建筑應設置電梯。
文化場館如何進行功能劃分
群眾活動部分
群眾活動部分由觀演用房、游藝用房、交誼用房、展覽用房和閱覽用房等組成。
學習輔導部分
學習輔導部分由綜合排練室、普通教室、大教室及美術書法教室等組成。其位置除綜合排練室外,均應布置在館內安靜區(qū)。
專業(yè)工作部分
專業(yè)工作部分一般由文藝、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曲、攝影、錄音等工作室,站室指導部,少年兒童指導部,群眾文化研究部等組成。
行政管理部分
行政管理部分由館長室、辦公室、文印打字室、會計室、接待室及值班室等組成。其位置應設于對外聯(lián)系和對內管理方便的部位。
防火疏散
文化館的建筑防火設計除應執(zhí)行國家現行防火規(guī)范外,尚應符合本章的有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