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機構注冊】怎樣注冊留學中介公司 留學機構中介注冊流程
一、審批依據(jù)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號,1999年8月24日頒布)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guī)定實施細則(試行)》(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號,1999年8月24日頒布)
二、收費依據(jù)與標準
本項目不收費。
三、審批條件
1.申辦者應當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教育機構或教育服務性機構;
2.申辦者應當有不少于5名的熟悉國和相關國家的教育情況和自費出國留學政策并從事過教育服務性業(yè)務的工作人員,且人員構成中應當有具備外語、法律、財會和文秘專業(yè)資格的人員,主要工作人員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申辦者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是具有境內(nèi)常住戶口的中國公;
3.申辦者與國外教育機構已建立穩(wěn)定的合作與交流關系;
4.申辦者有必備的資金用于中介服務對象合法權益受損時的賠償,其數(shù)額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
四、報送材料:
1.《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申請表》;
2.法人資格證明;
3.法定代表人、主要工作人員的簡歷和有關證明;
4.與國外高等院?;蚱渌逃龣C構直接簽署的有法律效力的自費留學合作意向書或協(xié)議(中、外文本)以及經(jīng)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國外簽約方的法人資格證明;
5.資產(chǎn)證明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機構章程
7.擬開展中介服務業(yè)務的工作計劃及可行性報告
8.辦公場所及辦公設施證明。
五、審批程序
申辦中介服務業(yè)務的機構,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申請表》,并提交規(guī)定材料。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將《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申請表》及其所附材料和證明報教育部審批。教育部按照《行政許可法》和《實施教育行政許可若干規(guī)定》的程序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并通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送達申請人。
審批時限
自收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的審核報告及相關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決定。20個工作日內(nèi)不能作出決定的,經(jīng)教育部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