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鑒別標準】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 固體廢物標準是什么
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
1、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依據產生來源的固體廢物鑒別準則、在利用和處置過程中的固體廢物鑒別準則、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的物質、不作為液態(tài)廢物管理的物質以及監(jiān)督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物質(或材料)和物品(包括產品、商品)(以下簡稱物質)的固體廢物鑒別。
液態(tài)廢物的鑒別,適用于本標準。
本標準不適用于放射性廢物的鑒別。
本標準不適用于固體廢物的分類。
對于有專用固體廢物鑒別標準的物質的固體廢物鑒別,不適用于本標準。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8599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固體廢物 solid wastes
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tài)、半固態(tài)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tài)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3.2 固體廢物鑒別 solid waste identification 是指判斷物質是否屬于固體廢物的活動。
3.3 利用 recycle
是指從固體廢物中提取物質作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動。
3.4 處理 treatment
是指通過物理、化學、生物等方法,使固體廢物轉化為適合于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的活動。
3.5 處置 disposal
是指將固體廢物焚燒和用其他改變固體廢物的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少已產生的固體廢物數(shù)量、縮小固體廢物體積、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份的活動,或者將固體廢物最終置于符合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
3.6 目標產物 target products
是指在工藝設計、建設和運行過程中,希望獲得的一種或多種產品,包括副產品。
3.7 副產物 by-products
是指在生產過程中伴隨目標產物產生的物質。
4、依據產生來源的固體廢物鑒別
下列物質屬于固體廢物(章節(jié) 6 包括的物質除外)。
4.1 喪失原有使用價值的物質,包括以下種類:
a)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因為不符合國家、地方制定或行業(yè)通行的產品標準(規(guī)范),或者因為質量原因,而不能在市場出售、流通或者不能按照原用途使用的物質,如不合格品、殘次品、廢品等。但符合國家、地方制定或行業(yè)通行的產品標準中等外品級的物質以及在生產企業(yè)內進行返工(返修)的物質除外;
b)因為超過質量保證期,而不能在市場出售、流通或者不能按照原用途使用的物質;
c)因為沾染、摻入、混雜無用或有害物質使其質量無法滿足使用要求,而不能在市場出售、流通或者不能按照原用途使用的物質;
d)在消費或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因為使用壽命到期而不能繼續(xù)按照原用途使用的物質;
e)執(zhí)法機關查處沒收的需報廢、銷毀等無害化處理的物質,包括(但不限于)假冒偽劣產品、侵犯知識產權產品、毒品等禁用品;
f)以處置廢物為目的生產的,不存在市場需求或不能在市場上出售、流通的物質;
g)因為自然災害、不可抗力因素和人為災難因素造成損壞而無法繼續(xù)按照原用途使用的物質;
h)因喪失原有功能而無法繼續(xù)使用的物質;
i)由于其他原因而不能在市場出售、流通或者不能按照原用途使用的物質。
4.2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物,包括以下種類:
a)產品加工和制造過程中產生的下腳料、邊角料、殘余物質等;
b)在物質提取、提純、電解、電積、凈化、改性、表面處理以及其他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殘余物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質:
1)在黑色金屬冶煉或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高爐渣、鋼渣、軋鋼氧化皮、鐵合金渣、錳渣;
2)在有色金屬冶煉或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銅渣、鉛渣、錫渣、鋅渣、鋁灰(渣)等火法冶煉渣,以及赤泥、電解陽極泥、電解鋁陽極炭塊殘極、電積槽渣、酸(堿)浸出渣、凈化渣等濕法冶煉渣;
3)在金屬表面處理過程中產生的電鍍槽渣、打磨粉塵。
c)在物質合成、裂解、分餾、蒸餾、溶解、沉淀以及其他過程中產生的殘余物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質:
1)在石油煉制過程中產生的廢酸液、廢堿液、白土渣、油頁巖渣;
2)在有機化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酸渣、廢母液、蒸餾釜底殘渣、電石渣;
3)在無機化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磷石膏、氨堿白泥、鉻渣、硫鐵礦渣、鹽泥。
d)金屬礦、非金屬礦和煤炭開采、選礦過程中產生的廢石、尾礦、煤矸石等;
e)石油、天然氣、地熱開采過程中產生的鉆井泥漿、廢壓裂液、油泥或油泥砂、油腳和油田濺溢物等;
f)火力發(fā)電廠鍋爐、其他工業(yè)和民用鍋爐、工業(yè)窯爐等熱能或燃燒設施中,燃料燃燒產生的燃煤爐渣等殘余物質;
g)在設施設備維護和檢修過程中,從爐窯、反應釜、反應槽、管道、容器以及其他設施設備中清理出的殘余物質和損毀物質;
h)在物質破碎、粉碎、篩分、碾磨、切割、包裝等加工處理過程中產生的不能直接作為產品或原材料或作為現(xiàn)場返料的回收粉塵、粉末;
i)在建筑、工程等施工和作業(yè)過程中產生的報廢料、殘余物質等建筑廢物;
j)畜禽和水產養(yǎng)殖過程中產生的動物糞便、病害動物尸體等;
k)農業(y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作物秸稈、植物枝葉等農業(yè)廢物;
l)教學、科研、生產、醫(yī)療等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動物尸體等實驗室廢棄物質;
m)其他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物。
4.3 環(huán)境治理和污染控制過程中產生的物質,包括以下種類:
a)煙氣和廢氣凈化、除塵處理過程中收集的煙塵、粉塵,包括粉煤灰;
b)煙氣脫硫產生的脫硫石膏和煙氣脫硝產生的廢脫硝催化劑;
c)煤氣凈化產生的煤焦油;
d)煙氣凈化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硫酸或鹽酸;
e)水凈化和廢水處理產生的污泥及其他廢棄物質;
f)廢水或廢液(包括固體廢物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處理產生的濃縮液;
g)化糞池污泥、廁所糞便;
h)固體廢物焚燒爐產生的飛灰、底渣等灰渣;
i)堆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殘余物質;
j)綠化和園林管理中清理產生的植物枝葉;
k)河道、溝渠、湖泊、航道、浴場等水體環(huán)境中清理出的漂浮物和疏浚污泥;
l)煙氣、臭氣和廢水凈化過程中產生的廢活性炭、過濾器濾膜等過濾介質;
m)在污染地塊修復、處理過程中,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處置或利用的污染土壤:
1)填埋;
2)焚燒;
3)水泥窯協(xié)同處置;
4)生產磚、瓦、筑路材料等其他建筑材料。
n)在其他環(huán)境治理和污染修復過程中產生的各類物質。
4.4 其他:
a)法律禁止使用的物質;
b)國務院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固體廢物的物質。
5、利用和處置過程中的固體廢物鑒別
5.1 在任何條件下,固體廢物按照以下任何一種方式利用或處置時,仍然作為固體廢物管理(但包含在6.2條中的除外):
a)以土壤改良、地塊改造、地塊修復和其他土地利用方式直接施用于土地或生產施用于土地的物質(包括堆肥),以及生產筑路材料;
b)焚燒處置(包括獲取熱能的焚燒和垃圾衍生燃料的焚燒),或用于生產燃料,或包含于燃料中;
c)填埋處置;
d)傾倒、堆置;
e)國務院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處置方式。
5.2 利用固體廢物生產的產物同時滿足下述條件的,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按照相應的產品管理(按照5.1條進行利用或處置的除外):
a)符合國家、地方制定或行業(yè)通行的被替代原料生產的產品質量標準;
b)符合相關國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或技術規(guī)范要求,包括該產物生產過程中排放到環(huán)境中的有害物質限值和該產物中有害物質的含量限值;
當沒有國家污染控制標準或技術規(guī)范時,該產物中所含有害成分含量不高于利用被替代原料生產的產品中的有害成分含量,并且在該產物生產過程中,排放到環(huán)境中的有害物質濃度不高于利用所替代原料生產產品過程中排放到環(huán)境中的有害物質濃度,當沒有被替代原料時,不考慮該條件;
c)有穩(wěn)定、合理的市場需求。
6、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的物質
6.1以下物質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
a)任何不需要修復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質,或者在產生點經過修復和加工后滿足國家、地方制定或行業(yè)通行的產品質量標準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質;
b)不經過貯存或堆積過程,而在現(xiàn)場直接返回到原生產過程或返回其產生過程的物質;c)修復后作為土壤用途使用的污染土壤;
d)供實驗室化驗分析用或科學研究用固體廢物樣品。
6.2按照以下方式進行處置后的物質,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
a)金屬礦、非金屬礦和煤炭采選過程中直接留在或返回到采空區(qū)的符合GB18599中第I類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要求的采礦廢石、尾礦和煤矸石。但是帶入除采礦廢石、尾礦和煤矸石以外的其他污染物質的除外;
b)工程施工中產生的按照法規(guī)要求或國家標準要求就地處置的物質。
6.3國務院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的物質。
7、不作為液態(tài)廢物管理的物質
7.1 滿足相關法規(guī)和排放標準要求可排入環(huán)境水體或者市政污水管網和處理設施的廢水、污水。
7.2 經過物理處理、化學處理、物理化學處理和生物處理等廢水處理工藝處理后,可以滿足向環(huán)境水體或市政污水管網和處理設施排放的相關法規(guī)和排放標準要求的廢水、污水。
7.3 廢酸、廢堿中和處理后產生的滿足7.1或7.2條要求的廢水。
8、實施與監(jiān)督
本標準由縣級以上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jiān)督實施。
問:為什么制訂本標準?
固體廢物種類繁多、性質復雜,固體廢物鑒別是確定固體廢物和非固體廢物管理界限的方法和手段,是各級環(huán)保部門實施環(huán)境管理的重要依據。目前,我國現(xiàn)有的固體廢物鑒別依據主要是《固體廢物鑒別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現(xiàn)行《導則》是2006年制定的,其主要內容包括固體廢物定義、范圍以及固體廢物與非固體廢物的鑒定等,對我國固體廢物鑒別和管理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打擊非法進口廢物以及違法處理處置固體廢物方面發(fā)揮著重要的技術支持作用。
隨著固體廢物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需要鑒別機構鑒別的固體廢物種類越來越多,現(xiàn)行《導則》鑒別應用中逐漸顯現(xiàn)出諸多弊端,難以滿足當前環(huán)境管理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有些判定規(guī)則過于籠統(tǒng),操作性不強。通過固體廢物范圍(產生來源)建立的判定規(guī)則相對籠統(tǒng),沒有列出具體的固體廢物種類,不同鑒別機構對鑒別規(guī)則理解存在差異,導致不同鑒別機構對同一物質得出不同結論的情況時有發(fā)生;
二是對容易混淆或歧義的物質是否屬于固體廢物缺乏明確的區(qū)分界限,諸如副產品與副產物、固體廢物與污染土壤、廢水與液態(tài)廢物等;
三是對以固體廢物為原料生產的產物屬性缺乏明確的判斷規(guī)則,有的企業(yè)更是為了逃避監(jiān)管,將應按照固體廢物或危險廢物管理的處理產物作為產品出售,存在新的污染環(huán)境風險。
因此,為了統(tǒng)一各個檢驗機構或鑒別機構鑒別固體廢物的尺度,保證鑒別質量和鑒別結果的公正和可靠,環(huán)境保護部與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總局聯(lián)合發(fā)布《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 34330-2017)。該標準是我國首次制定的關于固體廢物的鑒別標準,具有強制執(zhí)行的效力。
問:標準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本標準適用于物質(或材料)和物品(包括產品、商品)(以下簡稱物質)的固體廢物鑒別(包括液態(tài)廢物的鑒別)。
本標準不適用于放射性廢物的鑒別、固體廢物的分類、有專用固體廢物鑒別標準的物質的固體廢物鑒別。
問:標準制訂的方法是什么?
一是根據固體廢物鑒別實例總結。固體廢物鑒別主要通過物質的產生來源以及物質管理過程進行鑒別,其中管理過程包括收集、貯存、運輸、處理、處置和綜合利用(再生),固體廢物鑒別結論是綜合判斷的結果。
二是借鑒國外固體廢物鑒別的方法。依據國外固體廢物范圍和名錄,固體廢物加工后是否屬于固體廢物的條件、判斷固體廢物需要考慮的因素以及固體廢物排除和豁免條款進行鑒別。
問:標準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標準主要包括4部分內容,其中第1部分是依據產生源明確固體廢物種類,具體包括了喪失原有使用價值的產品(商品)、在工農業(y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物以及在環(huán)境治理和污染控制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質,其中明確了固體廢物與污染土壤的界限;第2部分明確了固體廢物在其利用和處置過程中的管理屬性,同時提出固體廢物與其綜合利用產品的界限標準;第3部分明確了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物質種類;第4部分明確了不作為液態(tài)廢物管理的物質以及作為固體廢物管理的液態(tài)廢物與廢水的區(qū)分標準。
問:實施標準的環(huán)境效益是什么?
本標準在現(xiàn)行《導則》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固體廢物的判定原則、程序和方法。我國固體廢物產生量90%以上的固體種類都能在該標準中找到,操作性強。實施標準將帶來良好的環(huán)境效益,主要表現(xiàn)在:
(1)標準實施有利于危險廢物的鑒別。固體廢物鑒別是危險廢物鑒別的前提,在危險廢物鑒別之前,首先必須進行固體廢物鑒別,如果一個物質不屬于固體廢物,那么它就不屬于危險廢物。實施該標準有利于強化固體廢物的管理,將有效阻止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不合法利用,減少環(huán)境風險。
(2)標準實施有利于進口廢物管理。我國對固體廢物實行限制進口的管理政策,在口岸固體廢物進口管理中,很多時候需要對是否屬于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進行專門的鑒別,標準作為控制境外固體廢物進入我國的重要手段,對加強進口固體廢物管理、構建及維護固體廢物進口的正常貿易秩序以及保障我國生態(tài)環(huán)境安全發(fā)揮重要作用。
(3)實施標準有利于進一步明確固體廢物管理對象。標準明確了工業(y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物、副產品以及利用固體廢物生產的產物是否屬于固體廢物的定義、鑒別原則和方法。
(4)實施本標準可促進固體廢物資源化再生和生態(tài)循環(huán)技術的發(fā)展,提高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處置效率,使其向綜合利用產品轉換更通暢。如,金屬礦、非金屬礦和煤炭采選過程中直接留在或返回到采空區(qū)的符合GB 18599中第I類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要求的采礦廢石、尾礦和煤矸石不按固體廢物進行管理;促使高爐渣、鋼渣、粉煤灰、鍋爐渣、煤矸石、尾礦等固體廢物作為建材原料使用,減少堆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