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食品增味劑
食品增味劑也可稱為風味增強劑或鮮味劑。增味劑是指補充或增強食品原有風味物質(zhì)。一些食品添加增味劑后,呈現(xiàn)鮮美滋味,增加食欲和豐富營養(yǎng)。食品鮮味劑不影響酸、甜、苦、咸等4種基本味和其它呈味物質(zhì)的味覺刺激, 而是增強其各自的風味特征, 從而改進食品的可口性。
我國允許使用的氨基酸類型和核苷酸類型增味劑,有5’—鳥苷酸二鈉、5’—肌苷酸二鈉、5’—呈味核苷酸二鈉、辣椒油樹脂等7種。
作為食品增味劑,需要具備以下特性:
1、本身具有鮮味,而且呈味閾值較低,即使在較低濃度時也可以刺激感官而顯示出鮮美的味道。
2、對食品原有的味道沒有影響,即食品增味劑的添加不會影響酸、甜、苦、咸等基本味道對感官的刺激。
3、能夠補充和增強食品原有的風味,能給予一種令人滿意的鮮美的味道,尤其是在有食鹽存在的咸味食品中有更加顯著的增味效果。
4、鮮味不影響任何其它味覺刺激,而只增強其各自的風味特征,從而改進食品的可口性。
5、有些鮮味劑與味精合用,有顯著的協(xié)同作用,可大大提高味精的鮮味強度(一般增加10倍之多)。
增味劑的作用有哪些
在食品中添加增味劑,可增強食品的一些風味特征,如持續(xù)性、口感性、氣爽性、溫和感、濃厚感等。食品增味劑可以用于所有的食品中,主要是提高食物的香味,比如熟食、肉類、加工食品等。
如果是人食用增味劑的話,應該限量,過量使用增味劑會對身體有害,如大劑量食用增味劑可以導致頭痛、惡心、嘔吐,甚至能夠損傷肝、腎。 食品增味劑的使用對食品產(chǎn)業(yè)的發(fā)展起著重要的作用,但若不科學地使用也會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使用食品添加劑最重要的原則是安全性和有效性,其中安全性更為重要。衡量食品添加劑是否安全有一個重要概念——每日允許攝入量(即ADI值),每天攝入這個數(shù)量的添加劑,不會有問題。
增味劑的用量標準
增味劑用量還是用明顯的標準,下面介紹常用的增味劑的用量標準。
1、氨基乙酸(又名甘氨酸)
在預制肉制品中最大用量不能超過3.0g, 熟肉制品不能超過3.0g,調(diào)味品不能超過1.0g,果蔬汁(漿)類飲料不能超過1.0g,植物蛋白飲料不能超過1.0g。
2、L-丙氨酸
按生產(chǎn)需要適量使用。
3、琥珀酸二鈉
最大使用量20g。
4、辣椒油樹脂
按生產(chǎn)需要適量使用。
5、糖精鈉
冷凍飲品(03.04食用冰除外)最大使用量0.15g,水果干類(僅限芒果干、無花果干)最大使用量5.0g,果醬最大使用量0.2g,蜜餞涼果最大使用量1.0g,涼果類最大使用量5.0g,話化類最大使用量5.0g,果糕類最大使用量5.0g,腌漬的蔬菜最大使用量0.15g,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最大使用量1.0g,熟制豆類最大使用量1.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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