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解雇有賠償嗎
試用期被解聘的,勞動者不一定可以獲得賠償,只有下列情形被解聘的才會獲得賠償:
1、單位無過錯辭退勞動者的。
2、單位因裁員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試用期被辭退經濟補償金標準
1、在試用期里,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jù)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shù)姆绞绞遣灰粯拥摹?/p>
2、如果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fā)工資計算。
3、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jù):《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工資怎么算
試用期的工資是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xié)商確定的,但根據(jù)我國相關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的期限怎么確定
《勞動法》第21條規(guī)定:“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痹囉闷诘拈L度是根據(jù)勞動合同的期限相應確定的。試用期有上限,沒下限,甚至可以約定不需要試用期。根據(jù)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具體來說就是:
1、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
2、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到一年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0天;
3、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0天;
4、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