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室燈怎么布線安裝
1、線路施工
(1)電源線
黑板燈、教室燈、面板燈需要移動原有固定位置或者新添燈具數量的,需要重新鋪設所需電源線。施工時應從原電源引出處更換足夠長度的燈頭電源線到燈具安裝位置。電源線應采用截面積≥1.5mm2,電源布線應保證相線、零線、地線三線顏色區(qū)分。電源線兩端與電源和燈具導線的連接必須用接線端子,接線端子不可懸空吊掛,應用螺絲進行固定。
電源線除接線板及設備連接處外,連線中間要求無接頭,導線絕緣保護良好,兩電源線連接時導線連接應緊密、牢固,接頭的電阻值不應大于相同長度導線的電阻值;兩電源線接頭的絕緣強度應與非連接處的絕緣強度相同。電源線置于吊桿中,不得纏繞于吊桿或懸空裸露在外。吊桿兩端應有絕緣護套管保護。
(2)線槽(矩形線槽)
墻面、頂面新鋪電源線應放入阻燃PVC線槽內,槽內所有敷設線纜最大截面積之和不大于線槽截面的75%。線槽連接處要使用連接配件,槽體連接處應嚴密平整、無縫隙。
線槽敷設應緊貼建筑物表面,線槽敷設走線橫平豎直,槽沿經過建筑物表面進行固定。轉彎與接縫處須有附件固定點,線槽每單段至少需要兩個固定點;單段超過1米長時,平均每米至少需要兩個固定點。固定采用膨脹管方式,禁止使用雙面膠方式固定。
(3)分路控制
黑板燈具應由單獨開關回路控制,其中正對顯示屏的燈具必須能單獨控制,教室燈具第一橫排燈具應由單獨開關回路控制,其余每一縱列燈具由獨立開關回路控制。
原有教室燈間有分路控制時,改造時的增加、減少、移位應按原有燈具分路控制進行線路施工,盡量保持改造后教室燈分路控制的一致性。
(4)通電試運行
燈具安裝完畢后應通電試運行。檢查燈具內光源運行是否正常,黑板燈投射方向及角度是否正確,燈具運行完好率應達到100%。
2、施工要求
(1)實施內容
測量各校教室尺寸并繪制燈具布局、線路設計圖,根據設計圖更換教室燈、黑板燈、增加控制開關。對原有教室燈、黑板燈進行拆除,更換符合改造要求的燈具(含光源)。教室燈數量9盞(如教室面積超過常規(guī)大小,可適當增加燈具數量),黑板燈數量3盞。黑板燈具和教室燈具應設各自獨立電源開關(每個照明開關控制燈具數量不超過3盞)。
(2)原燈具處理
包含普通教室中原有黑板燈、教室燈拆除和對拆除燈具影響美觀的墻面進行飾面修復。
(3)燈具安裝
教室燈具距課桌面的最低懸掛高度不應低于1.7m(教室層高或吊頂距地面垂直高度低于2.45m除外)。
燈具安裝時,要注意避免對其他設備(如:監(jiān)控攝像機、投影機、頂裝空調)的遮擋;如果光線受到建筑構件遮擋,應注意在限值內調整燈具的水平安裝位置或降低燈具的安裝高度;安裝風扇的教室中,出光口面應低于風扇葉面;如確需要調整其他設備的,應按規(guī)范要求在校方和采購人同意下進行免費調整。
教室燈燈具排列采用長軸垂直于黑板面布置。因教室大梁(或橫梁、吊頂主輔龍骨)、吊扇等位置影響或局限,教室燈具排列其長軸可以平行于黑板面布置,但應符合GB 7793-2010的要求。
黑板燈燈具的發(fā)光口面中心點距黑板面上沿100-200mm,黑板燈具出光口中心與黑板書寫面距離700-1000mm,以防黑板燈具遮擋電子白板(或投影儀)或對授課老師產生直接眩光。
新裝燈具不得利用原有燈具的固定裝置,需重新在教室頂安裝固定裝置。每盞燈應有兩個吊桿,每根吊桿的固定配件應有兩個固定螺栓進行固定,單個固定螺栓的直徑不應小于6mm。在頂部實心處的固定應使用膨脹螺栓,在頂部空心處的固定應使用飛機膨脹螺栓。固定支架鋼板厚度不小于1mm。燈具吊桿與樓板固定處應有裝飾罩,并用螺絲固定。
固定裝置應按燈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載荷進行強調試驗,持續(xù)時間不小于15min。在燈具安裝完畢后,對每根吊桿的固定配件用垂直向下100N的力進行強調試驗,燈具安裝后不得有明顯歪斜、高低現(xiàn)象發(fā)生,不應有移動、松動、搖晃等現(xiàn)象。
可調節(jié)投射角度的黑板燈應標識滿足黑板照明要求的調節(jié)裝置設定位置,并能固定及保持正確角度。教室燈具改造應注意與教室風扇等設施的兼容性,以保證各自的使用效果,教室燈具原則上應安裝在風扇之下,以保證風扇轉動時不影響照明效果。燈具面板、格柵等重要反光部件不得留下指紋印或其他污漬。
二、教室燈照明安裝注意事項
根據國家標準GB/T《中小學校普通教室照明設計安裝衛(wèi)生要求》,教室燈照明安裝的注意事項具體如下:
1、教室學生桌面上的維持平均照度值不應低于300lx,照度均勻度不低于0.7。
2、教室黑板應設黑板專用照明燈,維持平均照度不應低于500lx,照度均勻度不低于0.8。
3、教室燈和黑板燈均宜采用光源色溫為:3300K~5500K,光源的顯色指數不宜小于80。
4、教室燈和黑板燈宜采用節(jié)能電感鎮(zhèn)流器或電子鎮(zhèn)流器。
5、為了減少照明燈具光源引起的直接眩光,教室不宜采用裸燈照明,對于階梯教室,前排燈不應對后排學生產生直接眩光。
6、教室的統(tǒng)一眩光值(UGR)不宜小于19。
7、在維持平均照度值300Ix的條件下,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現(xiàn)行值不應大于11瓦每平方米,目標值應為9瓦每平方米。
8、黑板照明設計宜采用有非對稱光強分布特性的專用黑板燈具,燈具效率不應低于75%。
9、標準普通教室長9m,寬6m,黑板寬4m,高1m,宜采用吊桿安裝方式,并按教室縱向(燈具長軸垂直于黑板)均勻布設。燈具距課桌垂直距離(g)不低于1.7m。
10、充分利用自然光,在不同氣象條件時,隨室外自然光變化調節(jié)不同區(qū)域照明、照度。
11、教室黑板燈采用吊桿安裝方式,燈具平行于黑板安裝,燈具距黑板平行間距d=700mm~1000mm。距黑板上緣垂直距離h=1m~2m。應通過調整燈具控照角度避免黑板燈對教師產生直接眩光。
12、黑板燈和教室燈均應設置分多個回路控制。每個燈具應由單獨回路開關控制,在使用多媒體教學時,可分別調節(jié)照明、照度。